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培训中心学员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3-10 点击数: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培训中心

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报到后即取得学籍,由班主任详细记录学员在培训中心的学习生活情况,包括学习时间,考核成绩,操作评语,奖惩情况等。

2)凡学员旷课五天(含五天)以上者,累计缺课占总课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

3)考试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不予发证。

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正常课堂秩序者,酗酒闹事者给予警告批评教育(或通报单位)。

4)对学员努力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异者,评选为优秀学员者,将给以奖励,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存档。

5)每一期培训班都采用反馈单的形式,一式三份,详细记录学员学习、出勤、考试成绩、奖惩等情况反馈到单位存档。

2、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应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培训中心组织的一切活动。

2)学员上课、实验、参观等教学活动应进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3)学员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参加学习时,必须持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在一学时以内(含一学时)由班主任签字批准,一天(含)以内由培训部批准,二天(含)以上需由培训中心的领导批准,原则上请事假培训班不得超过三天,复训班不得超过二天。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5)请假期满后应办理消假手续,仍需请假者,按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但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上款规定,否则超过部分按旷课论处。

6)因请假未准或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7)旷课者,根据旷课学时多少、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8)每期请假累计达五分之一学时者,不予安排考核或本次培训成绩按零分计,并安排其参加下期培训,情节恶劣者,取消培训资格。

9)考勤由任课教师与班主任共同完成,由班主任具体负责,班主任必须在培训班结束后,且在考试前将考勤情况上报培训部。

3、学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修养,服饰整洁、言语文明、举止文雅,礼貌待人。

(二)遵守上课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课时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不无故缺席、旷课。

(四)维护课堂秩序,禁止上课时吸烟、谈笑、吃东西等一切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五)爱护教室内各项设备,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杂物。学员在校期间应热爱集体、克己奉公、团结同学、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校园环境。

(六)上课时间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手机,上课时应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若有急事,可到教室外处理,不影响课堂正常秩序。

(七)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统一安排组织的其他活动,按时完成培训班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八)在培训期间应及时、准确提供培训中心所需要的各种证明、证件、表格等相关资料。

(九)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不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影响他人的学习与生活。

(十)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者,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

  4、学员报到注册须知

根据有关文件及规定,凡参加非煤安全培训或复训的学员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去做,按时报到、注册、学习,遵守学院及培训中心的有关制度与规定,提供相关必要的证件与资料。经培训中心研究,特作以下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

2、本人未到者不予报名;

3、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介绍信、任职证明、个人简历等);

4、未按时报到注册者不予报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无两证者(准考证、身份证);

2、出勤未达到五分之四者;

3、资料未交齐者(证件复印件、介绍信、任职证明、个人简历以及培训中心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补考:

1、无故缺席、不参加考试者;

2、考试作弊,经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者;

以上规定,敬请各位参加学习的学员自觉遵守,并予以配合与支持,从而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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