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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征集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8-04-23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成才,积极响应陕西高校第三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暨陕西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推选。现面向全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育人工作格局,着力培育师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案例参评原则

(一)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二)完整性。参评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三)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1.申报: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每名辅导员及心理健康老师上报1篇,每个案例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5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发送至479481963@qq.com(文件名:学院+姓名案例),纸质版由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辅导员统一收取交于1#409机信学院景安琪。

2.评审:由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同时推荐3篇案例上报高教工委。

3.表彰:学工部下发文件,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奖励办法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学工部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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