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10号)文件精神,保障实习工作的有序进行,对本年度所有跟岗、顶岗实习活动做出以下要求:
1、院系负责人和实习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方案督促实习单位和学生认真完成,要定期联系实习单位和学生,了解实习进度,确保实习顺利进行以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无意外发生,并且要做好老教师带领新进教师的“老带新”梯队建设工作,从人员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稳步提高。
2、备案信息由实践教学管理处每月统一上交教育厅,内容包括:
1)实习计划、实习标准;
2)实习学生去向信息(表格形式,信息尽可能详尽,跟岗实习可以不用分别上报);
3)实习单位简介(主要是资质、可提供实习岗位和专业等内容);
4)实习安全责任三方协议(每个学生一式三份);
5)学生实习责任险投保情况、其他需要备案的信息。
3、按照要求对实习活动提前一个月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实习班级一律不得外出,影响教学进度的视为教学事故。
4、各实习点带队教师要紧抓安全和质量两条线,要从实践锻炼和生活上关心学生成长成才,鼓励教师使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手段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同时实践教学管理处也将会同教务处、纪检等部门对全院所有实习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从制度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提高。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