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18 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安排的名额通知,护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0名。评选过程中,我院严格按要求执行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根据以上条件:
护理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终确定为:
护理1601班 付 佳 马 莉 潘晓丝
护理1602班 葛小娜 卜晓璟 符飞艳
护理1603班 杨 歌 王春妮
护理1604班 黄小雨 赵蓓阳 尉 烨
护理1605班 郭雨薇
护理1607班 周彩虹
护理1608班 牛 林
护理1610班 周 晓
护理1611班 王 翻
护理1618班 陈丹妮
张家港学徒制班 王倩静 刘欣柔 刘 芳 祝 鑫
助产1601班 陈 琳
助产1602班 惠 育
助产1603班 王 月
助产1604班 王 雅
护理1701班 孟童童 郑 倩
护理1702班 高欣瑜 李明玉
护理1703班 曹瑞倩
护理1707班 金静怡 伏雯静 薛伊梦
护理1708班 郑义娟
护理1709班 张 丹 曹 伟 胡亚婷
护理1710班 薛 鸽
护理1713班 张 梦
护理1714班 田 园
护理1716班 张冬奥 赵佳乐
护理1717班 雷丽丽
护理1719班 闫婕妤
护理1720班 郗 颖 贾 敏
助产1701班 张 珂 郭艳姣 罗升艳 冯兴慧
现对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83928275
联系人: 张 嬉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