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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假期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7-02-27点击数: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学院安排,清明假期为4月2日至4月4日,4月5日正常上课。现将清明放假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对假期留校学生人数进行统计,于4月1日(周六)前,将放假期间留校学生人数,报学生处备案。(联系人:咸阳校区:崔延15909106764,临潼校区:殷朋宜13309279295)。

二、4月5日正式上课。4月4日正常上晚自习,请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并于4月5日早9点30分前将汇总情况报学生处,要求班主任联系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查明原因,统计上报系(部)。

三、清明假期出行人数多,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大。请假期回家的同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路途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假期在校的同学,应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保持正常作息,不要单独外出,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辅导员、班主任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外出春游。

四、离校前,请班主任负责督促本班同学关闭好所有电源,锁好宿舍的门和窗户,个人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以保证假期的财产安全。

五、请各系(部)学工办妥善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利用班会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学生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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