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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外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2   点击数:

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外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认真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10号)文件精神,实习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现代学徒制”等实习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保持实习工作的良好态势,防微杜渐,对校内外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做出以下要求:

1、二级学院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方案督促实习单位和实习负责人完成实习任务。实习负责人要定期联系实习单位和学生,了解实习进度,确保实习顺利进行以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无意外发生,并且要做好老教师带领新进教师的“老带新”梯队建设工作,从人员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稳步提高。

2、凡在校内完成金工实习的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实习的讲授、指导、安全管理及日常考勤工作。实习期间应每天每班安排至少一名专职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实习时间为早上800--1135,下午1350--1720。实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缩减实习时间。

3、校外跟岗、定岗实习备案信息由实习负责人应在实习出发前一周交至实践教学管理处,内容包括:

1)实习计划与标准;

2)实习学生去向信息(表格形式,信息尽可能详尽,跟岗实习可以不用分别上报);

3)实习单位简介(主要是民营企业的资质、可提供实习岗位和专业等内容);

4)实习安全责任三方协议(每个学生一式三份);

凡未备案的实习班级一律不得外出,影响教学进度的视为教学事故。

5、各校内外实习点带队教师要紧抓安全和质量两条线,要从实践锻炼和生活上关心学生成长成才,鼓励教师使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手段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同时实践教学管理处也将会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全校所有实习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从制度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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