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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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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实践教学〔2018〕21号)

作者:   时间:2018-10-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10号)文件精神,保证实习工作稳步有序开展,防微杜渐,对所有学生跟岗、顶岗实习活动做出以下要求:

1、跟岗、顶岗实习工作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二级学院负责人要严格审查实习计划和方案,认真督促落实实习单位和实习负责人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工作安全顺利完成。实习负责人要定期联系实习单位和学生,了解实习进度,确保实习顺利进行以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无意外发生,并且要做好老教师带领新进教师的“老带新”梯队建设工作,从人员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稳步提高。

2、任何学生必须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完成实习教学任务,非个人原因中途停止的,学生应及时积极配合带队教师更换实习单位继续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否则以不及格计。

3、跟岗、顶岗实习备案信息由实习负责人应在实习开始前一周交至实践教学管理处,内容包括:

1)实习计划与方案;

2)实习学生去向信息(表格形式,信息尽可能详尽,跟岗实习可以不用分别上报);

3)实习单位简介(主要是民营企业的资质、可提供实习岗位和专业等内容);

4)实习安全责任三方协议(每个学生一式三份);

同时,校内实习也应完成前两项的信息备案工作。凡未备案的实习班级一律不得外出,影响教学进度的视为教学事故。

4、各实习点带队教师要紧抓安全和质量两条线,要从实践锻炼和生活上关心学生成长成才,鼓励教师使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手段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同时实践教学管理处也将会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全校所有实习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从制度层面保证实习质量的提高,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我处。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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