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前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前后我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实习实训风险辨别预防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五—”假期前后违规实习专项自查。
1.要严格落实“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要求,督促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休息休假的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2.“五一”前召开一次实习安全会议,对二级学院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排查实习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提醒参加实习的学生在正常实习期间安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勿因假期等原因产生松懈心理。
二、畅通实习违规问题学校内部投诉通道。
各二级学院在要在各类实习管理微信群、QQ群公布本学院实习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和学校实习工作投诉电话,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都清楚实习投诉渠道。并特别要求“五一”节假日期间及前后二级学院学生实习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实习投诉热线畅通,引导学生和家长通过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及时回应诉求,及时向二级学院负责人汇报,科学处置,避免引发舆情。
三、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期间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落实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的要求,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要求自即日起学校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二级学院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防范,重点针对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具有一定危险的实训等,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要根据“五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有关要求
1.实习安全会议会议纪要电子版或会议记录扫描件4月30日前发指定邮箱。
2.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9日前完成自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如有违规情况,立即处理,并于4月30日中午十二点前将自查情况,特别是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送实践教学中心221办公室。
3.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预案电子版4月30日前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勇 15529455520
电子邮箱:370318736@qq.com
实践教学中心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