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教学单位:
现将咸阳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附件转发给你们,刘予东校长作出批示,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整合力量,积极申报。请各处级教学单位负责人认真阅读文件,领会精神,积极填报申请。
申报书和任务书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8629207195@163.com。
联系人:何鑫 电话:18629207195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9年3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18-2019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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