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陕能院党[2020] 24号),受组织部委托,审计处从2022.4.29日起对审计处原处长杨原、实践教学管理处原处长黄昆龙、人事处原处长乐永孝、教务处原处长牛西武、人文与教育学院原院长于秋玲、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董莉利、保卫处原处长周文、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原党总支书记闫光准、医学院原党总支书记张承彦、纪委综合室原主任王金茸、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原书记曹俊侠、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原院长李志共12位同志自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处办公地点:办公楼321
联系电话:029-3366505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