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即日起征集拟推荐专家,各处级部门需按以下要求遴选推荐人并报送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正高(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过60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二、推荐要求
1.各处级单位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各处级单位须在2020年11月16日前将陕西省教育厅专家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kycpjxz@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科研信息处(综合楼206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艳
联系电话:33665133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专家库专家信息表(模板)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信息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