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党支部学习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主持,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党外人士参加。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党章、党建及党规方面的知识,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每学期双周周三的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为党支部集中学习的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学习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和专题讲座为辅进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重点的学习。
五、党支部学习的要求
(一)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并严格考勤。
(二)党支部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总结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党员个人根据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及时总结不足,提出个人整改措施。
(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并自觉指导实践。
六、检查考核
(一)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按照学校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党员笔记、学习心得交党支部收集备查。
(三)参加学习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