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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量:

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开展我校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开展科普惠民助民服务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53月-4月。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专业特色和实际,提前部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及学生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2.各二级学院申报活动不少于1个,其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行申报,申报部门填报《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2025216日前将(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及相关辅助材料报送至科研信息处邮箱,学校将结合申报活动的内容、形式、成效等因素择优遴选并予以支持。

3.本次活动本着安全、节俭、实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与特色,注重活动实效与现有科技资源科普化,积极使用融媒体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时建议与对接中学、职教中心合作,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学校区域科普影响力。

4.活动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在校园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20254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照片、视频及宣传界面等材料报送至科研信息处邮箱。

联系人:科研信息处  汪钊

电话:029-33665133

电子邮箱:kycpjxz@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401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5〕普字1号)

2.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表


科研信息处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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