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9 年 1 月 5 日---7日。
(上午 08:00—10:00、10:20—12:20,下午 14:00—16:00)
备注:《大学体育》于 18 周周五 15:30 前完成考试,监考表见附表。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买中傲 曹蔓 梁博
成 员:王洁 苏晓春 沟增辉 孙咏华 张京
三、试卷命题
1.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统一命题(可以采用指定教师命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集体命题的方式),要求每门课程命题二套(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两套题重复度要低于 30%,同时要注意与上年试题重复度要低于30%。
2.命题标准应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要求进行,同时应附各套试卷的标准答案(打印稿和电子版),在考试结束后应将试卷打印版及电子版按要求存档(电子版)。
3.命题完毕,需经教研室主任、院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签字后制卷,并将正考、补考试题的电子版交院存档。
4.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划重点、给范围等)泄漏试卷内容,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5.主考老师必须到考场巡视,并按要求签考场记录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考务安排
1.各班级应按学院统一规定时间进行考试安排,做好考务工作(含考场安排、监考安排、巡视安排、考务培训工作等)。在安排考试科目时要注意科学性、合理性。
2.各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期末监考工作。
3.考场黑板上应进行相关考风考纪的主题宣传;地面、桌斗、桌面、黑板干净整洁;座位编排要整齐、科学、规范(横五纵六),四周不靠墙,桌斗一律转向讲台。
4.要做好考前监考老师培训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及宣传工作;对于考试违纪学生,要会同监考教师及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当天形成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在全院公示。
5.应给监考教师提供考场学生名单,以便与监考教师统计应考人数及缺考人员姓名。
6.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的考务工作及考试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
将检查情况向全院通报。
五、试卷批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一)试卷批阅工作
1.各门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教师采用流水阅卷方式阅卷(必须使用红色笔,
严禁使用其他颜色笔)。
2.阅卷要求详细、完整。每一小题按得分要求认真批改,在每一大题得分方
框内填写阅卷人、得分。
3.教师阅卷完毕,教研室主任必须抽查试卷、核实学生成绩。试卷按评估要
求,规范整理并装订(带有封面)后保存。
(二)成绩统计工作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学生成绩管理(试行)》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生成绩。学生出现没有参加考试的情况,教师在成绩录入时不必调查是何种情况,只需在备注中选择“缺考”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学生考场违纪,在备注中选择“违纪”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缓考由教务处认定,各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录入缓考。课程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不能有小数点。
2.任课教师于 2019 年 1 月 5 日 8:00 至 1 月 10日 17:20 将学生期末考试课程的成绩上传至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认真检查并确认无误后,由系统导出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确认。
3.任课教师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及上传,确保成绩登录准确无误。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将原始成绩单、系统导出的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交二级学院核实并签字确认。
4.将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单、成绩分析表汇总后,1 月 11 日17:00 前将其中一份交教务科 213 室,)。
(三)教务处于下学期初对各院(部)的试卷、成绩进行核查,发现问题,
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