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升合同制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规定》(陕能院人〔2017〕1号)及实施细则,陈建等4人提出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申请。经12月1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陈建等4人转为人事代理人员,现公示如下:
陈 建,男,现任职:煤炭与化学产业学院 辅导员
王 梅,女,现任职:医学院 辅导员
田 冲,男,现任职:经济管理学院 辅导员
张 婷,女,现任职:继续教育学院 干事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王延红 联系电话:33665059。
人事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