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今天是: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暨推荐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10-26 点击次数:

各处级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暨推荐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科研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学校资源,对学校发展有实际价值,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由各部门组织,申请书模板请在能源学院科研QQ群文件中下载,统一使用教育厅专项项目申请书模板,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科研信息处。

2.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要求细化技术指标,人文社科项目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若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提供应用证明(或采纳证明),可视为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至少为研究报告1份,公开发表期刊论文2篇(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不设年龄限制,但鼓励青年教师申报。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在研校级科研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18年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含教改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所有申报材料截至2018年11月2日17:20;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经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申报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网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7:20,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部门向科研信息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1份,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信息处。

联系人:王艳 杨润柏

电话:33665133

邮箱:kycpjxz@163.com

                                                    科研信息处

                                                  2018年10月25日

地址:中国·咸阳·文林路中段29号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电话:029-33665111(党政办) 029-33665101(招生咨询) 029-33665200(就业咨询)
学院网址:http://www.sxny.cn
学院邮编:712000
© 2017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陕ICP备05003101号-1 

  • 新浪微博

  • 陕能院官方微信

总访问量: |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