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确保师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8月30日-9月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咸阳、西安两校区经营商户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本次安全排查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经营资质情况、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和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等,分为商户自查和国资检查两个阶段。
检查期间,副校长赵龙波带领国资处工作人员对各商户进行了初步检查,重点强调了食品安全重要性,指出商户必须及时检查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杜绝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


国资处要求各商户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并要求涉及食品经营的商户签订《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9月1日,工作人员再次对各商户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