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召开处级干部聘任宣布会议
4月26日下午15:00,国有资产管理处主管副校长赵龙波同志受学校委托,赴国资处向处室全体教职工宣布处级干部任职决定。
首先,赵龙波校长宣读了陕能院〔2020〕19 号文件《关于李志等同志职务聘免的通知》,宣布史海青同志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正处),试用期一年。
接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史海青发言,她表示将继续勤勉工作,坚持讲政治、坚持讲团结、坚持讲创新、坚持讲廉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职工的信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会人员对史海青同志的任职鼓掌,表示衷心祝贺。
赵龙波副校长对国资处成立四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得到了学校和职工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国有资产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健全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史海青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等中心任务,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工作、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