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10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激励全院广大教职员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推动全院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时代风尚,以职工文化建设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人人立足岗位、个个追求奉献的工作精神,为我院示范性院校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学院工会决定在全院范围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要求各基层工会在部门党总支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出本基层工会名副其实的道德模范。

特此通知。

附: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办法(可在学院网站工会工作动态栏中下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3年4月7日

附: 此次道德模范共评选10名。分2个类型,分别是:“职业道德模范”(7名)、“社会公德模范”(3名)。评选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工会会员),只要符合下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一、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教职员工认可度高。

(一) 职业道德模范标准

1.爱岗敬业,有主人翁责任感,忠于职守,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精益求精,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做出了突出成绩。

2.执行职业规范,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团结互助,服务广大师生,受到好评和赞誉。

(二)社会公德模范标准

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公益性活动等表现突出。

2.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创造出经验,做出成绩。

3.诚实守信、礼貌谦逊、待人和气、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在文明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二、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本次全院道德模范候选人由基层工会推荐产生。各基层工会在党总支的指导下推荐本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工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人员名单和事迹材料。(电子信箱:snzygh@126.com)。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2.初步审定。由工会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由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初步确定道德模范人员名单。

3.公示。11月1日至11月7日,由工会办公室通过宣传栏和文件等方式,将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全院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4.综合评定。工会委员会综合公示情况,确定道德模范表彰名单。

道德模范推荐指标分配表

基层工会

会员人数

名额

基层工会

会员人数

名额

党群机关

89

3

后 勤

51

2

教务教学

53

2

综二机关

41

1

教务机关

60

2

综一教学

45

1

地测系

38

1

综一机关

59

2

机电系

41

1

临床系

15

1

能源系

22

1

护理系

21

1

电子系

29

1

医技系

21

1

经管系

24

1

基础二部

29

1

成 教

10

1

合计

648

23

2013-4-7

附: 道德模范推荐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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