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独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20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了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根据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工会决定于11月中下旬举办教职工独唱比赛。

要求各基层工会配合学院工会,积极组织本次比赛。

2014年教职工独唱比赛方案

一、预赛阶段

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预赛,按照现有会员人数的3%选拔确定进入决赛的选手,预赛费用由学院工会统一划拨。请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和确定的参赛歌曲伴奏音频资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

二、决赛阶段

学院工会分校区组织决赛。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及时通知到各基层工会。

三、评分办法

预赛阶段的评分办法由各基层工会确定;

决赛阶段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评委分值总和排名。

四、奖项设置

决赛名次奖按照各校区参加决赛人数的30%确定,未取得名次的选手为纪念奖,均由学院工会发放。

工会
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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