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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方服务保障车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校园第三方服务保障车辆准入、通行及停放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教育教学秩序,防范交通安全隐患,依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车辆管理办法(修订)》(陕能院保〔2024〕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为学校提供物资配送合作单位业务车辆,如校内食堂、超市、快递点等提供常规物资配送车辆。

第二章 准入与备案管理

第三条 准入条件

1.车辆准入条件

(1)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资质,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非法改装情况。

(2)按规定购买足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保险有效期覆盖服务全周期。

(2)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反光警示标识等。

(4)车辆外观整洁,运输货物(尤其是食品、液体)需采取密封、包扎等防泄漏措施。

2.人员准入条件

(1)驾驶员须持有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备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驾毒驾等违法记录。

(2)经第三方机构和校内对口单位岗前培训合格,熟悉校园交通规则、服务流程及应急处置要求。

(3)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条 备案流程

物资配送车辆,由校内对口单位负责统一管理与报备。校内对口单位需严格审核车辆及人员资格,并将配送车辆及人员信息(包括车牌号、车辆所属单位、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保卫处登记备案。

第三章 校园通行与停放管理

第五条 通行规则

1.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学生上下课高峰期实行临时限行,禁止鸣笛、逆行或超车。

2.物资配送车辆仅限在每日5:00至7:30、8:30至10:30、14:00至16:00通行。

第六条 入校与停放管理要求

1.所有第三方服务保障车辆入校时需主动接受门卫查验,驾驶员需配合登记身份信息。

2.小型配送车辆由西门进出校园,需在食堂区、健康驿站区域停车装卸作业;中型配送车辆需由新校区东南门进出校园,停车场装卸作业。

3.所有物资配送车辆需在1小时内完成装卸作业,不得长时间停放造成区域交通拥堵。

4.严禁在消防通道、楼宇出入口、绿化带、人行道及其他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第四章 违规处置与责任

第七条 违规行为认定

1.无准入资格擅自入校的;

2.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或在限行区域通行的;

3.违规停放妨碍交通或堵塞消防或疏散通道的;

4.损坏校园交通设施、停车标识的;

5.拒绝配合管理人员查验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

第八条 处置措施

1.首次违规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再次违规暂停通行权限3-7天。

2.发生重大交通违规、安全事故或服务投诉查实的,告知校内对口单位,取消备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3.因车辆违规造成校园设施损坏或师生财物损失的,由第三方服务保障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应急处置

1.第三方服务保障车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需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保卫处,保护现场并配合调查。

2.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第三方服务保障车辆需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优先避让应急救援车辆,按指定路线疏散离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