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校园监控指挥中心在学院安保工作中的指挥、调度、协调、监控等作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监控指挥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监控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换岗。值班电话:。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主要职责:1.对整个校园安保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协调、监控;2.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通过视频发现可疑情况、防范安全事故;3.应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和监控系统显示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监控和录像;4.对于电话报案及发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交通等事故应迅速按照程序处置并上报。(1)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置。(2)报告保卫科科长。(3)若是刑事、治安案件,由保卫处处长请示学校值班领导后报公安110。并派人组织保护现场。
三、值班人员要熟悉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监控系统,不得擅自拆装设备,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运行于控制系统无关的软件和程序,任何人不得对系统数据、资料进行修改。
四、监控室所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撤、防以及开关时间均属保密,严禁外传,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确因工作需要到监控室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应按规定着装上岗,交接班时必须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对室内器材、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并如实做好值班记录。